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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4章(第1页)

相伴几年,大哥对于我的鸵鸟属性知之甚深,应该是早就琢磨出自己独有的一套对付鸵鸟的方案。

现在这个直接把我拎出鸟窝的动作,就是其中最为简单粗暴、却效果奇好的一种。

“嗯,喜欢。”我接过花,把脸埋在花朵里,深深的呼吸淡雅的自然味道,红着脸像蚊子似的哼哼。

我在被人追呃,又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,要不要这么没用!

事实证明,我就是这么没用。

他远离的时候,我黯然神伤。

他来了,我又不敢面对。

用我在林大上大学时学过的那句东北话来表达,就是“完犊子”。

大哥愉悦的舒展着星光闪动的眉眼,“走吧,去吃你喜欢的那家虾饺。”

大哥不顾我的挣扎,旁若无人的牵起我的手握紧,把我送上他的副驾驶,自己从另一边上车。

我全程低着头,不好意思看路人,更不好意思看他。

心里却在嘀咕,我还没答应收他呢,现在就牵手是不是有点超前了。

有时候就这是这么奇怪,往往只是一句话,就会从根本上改变事情的本质。

从这件事上,我学习到不论发生什么样重大的矛盾,都要记得沟通。

用眼睛去看,不如坐下来心平气和的把话说开。自以为是的迷之自信,最不可取。

误会大哥,自己呷干醋,说实话,还挺对不住大哥的。

心里带着愧疚,就不敢坦然的面对大哥。越是这样想,越是抬不起头。更何况大哥的眼睛里的热度,就快要把我灼伤了。

大哥一边欣赏我窘迫的样子,一边发动汽车,唇角的弧度一再的加深。

我把花平放在腿上,刚想打开窗透透气、散散脸上的热度,大哥像铁塔一样的压了过来。

松柏冷香扑面而至,毫无预兆。

我吓得连忙闭上眼睛,把自己紧紧的贴在车门上。

大脑在高速运转。

大哥不是要亲我吧,发展的是不是太快了?

我还没答应做他女朋友呢,这么早就亲是不是有点违背考虑的约定啊。

我是该把他义正严辞的推开,还是半推半就的接受,或者是在他强吻上来咬破他的嘴唇?

这三种,都是言情小说上经常出现的桥段,我这种情况,该选哪一种更好呢?

我正自己琢磨得欢,只听咔哒一个轻响,接着是一声轻笑。

我木然的张开眼睛,他调侃的斜睨我,唇角挂着坏笑。

原来他是给我系安全带,我想多了!

羞愤的我拿起花要打他,他准确的避开花束,快速在我脸颊上捏了一把,又很快起身。

然后,笑得像个妖孽。

“你,不许离我那么近。”我警惕的盯着他的右手,尽量把自己贴在车门上,离得他远一点。

大哥温和的笑了,像个有耐心的猎者,也不强求,熟练的驾驶着汽车平稳的驶上车道,“好,留到以后。”

什么留到以后,我不是那个意思啊!

他总是这样,对着别人硬梆梆、冷冰冰的,唯有我,他总是笑着的,给我他所有的关怀和温暖。

我相信日久生情这句话,能和大哥这样的人过一辈子,其实也挺好的。

我想,答案就快出炉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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