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混蛋!混蛋!混蛋!”
王茂德并没有回王氏家族的大宅子。
而是穿过了几条街,来到了隔壁房,一个比较幽深的巷子。
他一脚踹开了门,刚刚进去就大发雷霆。
院子里有一个浓妆艳抹,腰细胸大,长相虽不及千金公主这般大美人,但却有几分姿色的女人。
她一见到王茂德,立马就如花蝴蝶一般飞了过来。
“郎君,你可来了,奴家想你想得好……”
“啪!”
院子里,传开了一个清脆的巴掌声。
“贱人,谁让你碰本公子的?”
“谁是你郎君,你比不过只是本公子养的一条狗!”
女人低着头,捂着已经被打得红肿的半张脸,瑟瑟发抖。
她名叫碧莲,本是个烟花之地的姐儿。
虽不是花魁,但有几分姿色,且善于舞蹈,所以就被这王公子,花50两银子买下。
王茂德置了一个外宅,把她养在这里。
平时,王茂德但凡心气不顺,都会在她这里发泄一番。
现在的王茂德,已经被无限的怒火和嫉妒所遮盖。
眼前女人这楚楚可怜的样子,非但没有引起他丝毫的怜悯,反倒刺激了王茂德的凶性。
他一把冲上去,双手死死地掐住了碧莲的脖子。
在王茂德的脑海当中,此时浮现出来的,却是千金公主的形象。
强烈的妒火,使得他恨不得将这千金公主活活掐死!
碧莲属于贱籍,就算是被王茂德活活掐死,也就如同阿猫阿狗一般,随便刨个坑埋了就能了事,官府根本不过问。
因此,怒火无处发泄的王茂德,下手越来越狠!
眼看着碧莲就要香消玉殒的时候,院墙外头突然有一颗石头丢了进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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